房屋销售范例ku酷游6篇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30 03:33:22

  承蒙信任,委托我司独家销售房地产,我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合意:

  一、委托出售房产概况(详见协议附件:卖方信息登记表)。房产坐落于:_______,属于[划拨][出让]性质,产权登记面积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证就上述物业所做的描述系真实可靠的,且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

  1、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包括在CENTURY21的网络系统上甲方信息并寻找适合的客户);

  3、代办业务: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据甲方提供的证照和资料代为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需另收代办费)。

  甲乙双方确定中介服务佣金数额为甲方所签房产买卖协议标的金额的1、5%。代办业务费用为¥_______[产权过户¥200]。甲方应在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所需代办业务费用。甲方通过乙方服务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不影响甲方支付佣金的义务。

  1、保证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在乙方需要带客户看房时,给予提供各方面的便利;

  2、本协议委托期及期满六个月内,甲方以及从甲方处获得求购方信息的第三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中介服务佣金;

  4、非经乙方介绍成交,甲方通过其他中介组织或自行与他人达成交易的,应立即通知乙方。据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金额的0、75%作为乙方应收取的佣金;

  5、若因甲方原因,甲方在委托期限内撤销委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委托协议中甲方委托价的中间价的0、75%作为乙方佣金;

  6、若甲方通过乙方服务无论是否以定金形式与买方达成书面初步意向的,之后由于甲方或买方违约造成交易终止的,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买卖双方约定的成交金额1、5%作为中介佣金。

  七、本协议附件:1、甲方物业权属证书复印件;ku酷游2、卖方信息登记表;3、卖方顾客服务保证书;4、房产推广计划书。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委托乙方销售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原则,本着诚实信用、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甲方将坐落于 长沙 市 区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委托给乙方进行销售,并将与所销售该房屋的相关权益证明的法律文书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复印件、影印件等)的资料交付给乙方,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相关权益证明的法律文书文本合法有效。

  本协议规定该房屋的销售委托期限自2018年11月25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止。乙方利用其销售途径推广并销售甲方委托的该房屋,直至本协议规定委托期限届满或该房屋在销售委托期限内成功销售为止。

  双方议定上述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保底销售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2020000 元整 ,人民币大写: 贰佰零贰万元整 。

  (1)于本协议服务期内,所委托之销售物业销售成功,在第三条保底的基础上,该房屋成交总价的0.01%作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2)在第四条1—(1)款的基础上,实现溢价的,其溢价部分甲方收取0.01%,乙方收取99.99%用于销售团队的服务奖励。

  甲方与乙方所推荐的购买客户通过网上竞拍成功并按照甲方要求支付相应款项,则视为乙方已经完成该房屋的销售,甲方应向乙方计算及支付相应的销售佣金。

  在该房屋通过司法拍卖法院退回款的三日内,甲方按已收入款额以本协议第四条计算并支付乙方的佣金。

  2、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缴纳土地出让金),若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

  1、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的该房屋的资料及信息都需要得到甲方的确认,并报之甲方备存。

  2、乙方需根据与甲方确定的该房屋相关事宜制订销售策略、销售价格并开展相关销售工作,为甲方推荐该房屋的购买客户。

  因甲、乙双方中任中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之外,应双倍赔偿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

  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协议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手续等导致协议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1、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 与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均被合法授权负责本次合作的对接工作,在合作期间双方委托人达成一致的附属文件、签收单、电子邮件、微信、短信记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者银行的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可协商延后日期或取消本次合作,双方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及费用严格保密,在没有经过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将本合同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元违约金)作为赔偿。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函件的往来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以特快传递的方式邮寄,邮政机构投递到该地址后被签收、或无人签收被退回、或地址不详无法投递等情形均视为送达对方,邮政机构的回执可作为有效的送达依据。

  5、以上责任及义务,双方需严格遵守,违约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合同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十一、附加条款:本协议附件(如下,包含但不限于)具备与本协议文书同等的法律效益。

  (先生)郑重申明,自兹证明坐落于 市 区 号 室,(建筑面积 )的房屋的全部销售事宜,现委托 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司进行全权处理,委托期截止日为 。

  工作描述:协助开展xx名城项目前期营销策划及制定项目营销总案,编制楼盘的整体营销方案,包括价格策略、市场推广、货量推销安排与统一执行,楼盘现场策划推广活动的组织开展,公司企业品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完成项目策划所必需的市场调研、项目定位、营销策略工作,并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发展商确认。培训及指导所策划项目销售部门的员工,加深销售人员对项目的理解,提高成交额。协助销售经理完成佣金结算及收佣工作,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风险。协助总监建立和维护同发展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工作描述:曾参与亚洲铝业粤西地区xx等项目前期策划与营销方案。期间,还负责对销售团队进行市场调查,销售技巧方面的培训,以及配合完成项目方案的撰写,项目推广制定策划方案与客户汇报、沟通并达到客户认可。向公司提交定期的工作总结、绩效考核、市场分析报告,及时传递市场动态信息,结合项目给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项目工作发展。

  工作描述:对公司楼盘营销方案的制定,配合销售部达成销售目标,并与广告公司、有关部门等一切机构保持良好的沟系。提出一系列的促销、广告计划,营销项目的销售声势,加速项目的销售进度。

  工作描述:负责分店区域的楼盘的销售,接待客户,为客户分析市场的信息,拓展客户群并保持良好沟通,跟进二手的买卖交易过户,银行按揭等售后服务情况,完成公司所下达销售任务;具有良好销售业绩,较强的协调能力、处事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八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销售、策划、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房地产企业运作流程及房地产项目的全程推广与销售策划,在地产项目销售、执行策略及文案方面有较强的执行能力与把控能力,同时在活动策划统筹、对外公关方面也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带领团队开展工作。

  本人性格外向、热情,工作主动,责任心强,团队意识良好,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极高的创业激情与敬业精神,能承担高负荷工作压力。另外,我还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逻辑严密,思路开阔,文笔流畅,在工作中追求卓越。

  本人性格开朗、为人诚恳、乐观向上、拥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适应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管理策划与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忠实诚信,讲原则,说到做到,决不推卸责任,有自制力,做事情始终坚持有始有终。

  20xx年9月-20xx年8月xx大学信息管理系计算机信息管理(自学考试本科)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根据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房产测绘规范〉加强房产测绘管理的通知》(建住房〔2000〕16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修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按本规定提交预售商品房面积测量报告和分摊公用建筑部位的书面材料。

  三、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申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其该幢楼房的分摊公用建筑部位及面积已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再变更。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已办理商品房预售预购登记的,亦不再办理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变更手续。

  四、预售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将该项目的面积测量报告及分摊公用建筑部位的书面材料转交权属登记部门。

  五、房地权属管理部门、测绘部门进行商品房产权登记、测绘,应遵守本暂行规定。

  一、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商品房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附件一)进行计算。

  三、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为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住宅套内的使用面积,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第2.5.2条(附件二)的规定计算。其他建筑可参照上述规范或按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共用墙指商品房各套之间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一)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二)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三)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一)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二)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一)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八、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十、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

  十一、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十二、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售房单位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参加分摊的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国土房管部门同意,并需书面承诺:先按预售合同的约定,用先行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与购房人结算房价。在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与测绘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

  十三、商品房如按整层或整楼门销售,其销售面积包括本层或本楼门公用建筑面积的,不参加其他楼层(楼门)相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其公用建筑面积亦不被其他楼层或楼门分摊。其他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按本规定执行。

  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包括整层、整楼门销售面积中含有的公用建筑面积)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十四、楼房按套计算建筑面积的,参照本规定;单位按房改政策及价格出售的公有住房,不适用本规定。

  十五、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绘,按《北京市商品房(楼房)测绘技术规定》执行(附件三)。

  十六、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京房地权字〔1998〕1285号)同时废止。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版权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方特委托乙方销售甲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委托销售房屋为_________[预售商品房][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号:_________)。

  (一)整体包销:乙方在一定期限内以甲方名义销售,向甲方支付包销价款,获取销售差价利益,并保证在包销期限届满时完成甲方应售商品房。

  (二)风险:甲方在未支付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按销售业绩及约定获取报酬。

  (一)本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的房屋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三)房屋售价经甲方同意折扣销售的,服务费应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计算: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应在收到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后_________日内将代收款项交付给甲方。

  (二)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合同范本及物管合同;现房委托销售的,还应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三)提供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房屋分层平面图、户型图等销售资料。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他人销售。

  (四)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范围进行宣传。

  甲、乙一方或双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销售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对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_月内,所销售的房屋少于应销售房屋套数_________%的,甲方有权在_________月届满之时,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受托销售义务,未售出的房屋,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处理:

  (二)乙方将未售出房屋退还给甲方,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总售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件。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咨询。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