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前用姐姐ku酷游名买房去世后妻子发现姐姐拒还妻子起诉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25 10:42:23

  北京,一男子用私房钱买了一套房子,却背着妻子登记在了姐姐名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男子意外去世后,妻子竟然发现了这些转账记录,当她向大姑姐索要房产时,ku酷游却遭到了拒绝,最后双方开始对簿公堂。

  在陈女士的家里,一场不为人知的纷争,正在悄然升温,她的丈夫秦先生,突然因心脏问题离世,可他留下的秘密,却引发了一场家庭纷争。

  秦先生的离世,令陈女士陷入了悲痛之中,但在整理丈夫的遗物时,她发现了一系列令她震惊的信息。

  原来,她的丈夫秦先生,曾多次向陈女士的大姑姐汇款,而这些资金的去向,一直不为她所知。

  她发现,丈夫居然瞒着她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将其登记在陈女士的大姑姐名下,这个发现,让陈女士感到既愤怒又心寒。

  大姑姐表示,之所以一直没有提及这套房产,是因为弟弟秦先生生前曾交代过她,这套房子是为了陈女士和秦先生的儿子而购买的。

  她承诺,等到陈女士的儿子成年后,会将房产转交给他,而陈女士却对这个解释感到无法接受。

  她认为,这套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大姑姐的目的就是想据为己有,并没有意愿将房产归还给儿子。

  于是,陈女士决定将大姑姐起诉,要求解除丈夫和大姑姐的委托买房关系,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453万元。

  没想到在庭审期间,大姑姐却耍起了无赖,辩称这套房产是她自己的,和弟弟(秦先生)无关。她否认弟弟转给她的款项是用于购房,而称之为对多年帮助的回报,坚决不同意返还453万元。

  在本案中,陈女士选择了解除委托合同的诉讼策略,而非借名买房的合同纠纷。解除委托合同的结果是大姑姐需要返还购房款,但无法分享房产增值部分。

  这一策略,或许是因为证据问题,陈女士无法充分证明,原始购房合同中的借名协议。

  所谓的借名买房,是指实际购房人因某种原因,无法登记在自己名下,因此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自己实际出资的行为。

  1、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书面记录,明确表示是以他人名义购房。2、有合理的借名买房原因。3、借名者必须全额出资购买房屋。4、借名者必须实际控制房产。5、借名者必须持有房产的法律凭证,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注意!在一些限购的城市,即使具备了上述要素,如果购房者没有相应的购房指标,法律通常无法支持购房者获得房产,只能获得购房款的返还。这也许就是陈女士选择解除委托合同的原因之一。

  最终,一审判决解除委托合同,要求大姑姐返还陈女士453万元。而大姑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维持了原判。

  最后,在家庭内部,信任、沟通和明智的决策至关重要。而法律则是保障权益和维护正义的工具,官司虽然是赢了,但是有一个这样的枕边人,确实让人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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