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酷游北京拟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经营场所需如实公示服务内容和标准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19 17:53:22

  7月19日,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通过市级统一平台备案。同时,企业应在经营场所、网络服务端的醒目位置如实公示相关内容。

  2022年9月1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备案。“《征求意见稿》是对原则性规定的细化,既是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制度,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征求意见稿》,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通过过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备案。备案条件包括,有固定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纪”;具备 4 名(含)以上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等。

  记者注意到,根据《征求意见稿》要ku酷游求,经纪机构申请备案时,应提交材料真实备查承诺书,如企业提供虚假备案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将撤销其备案并依法处罚,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将被纳入行业从业人员信用黑名单。同时,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及分支机构在申 请备案时,应同步在平善从业人员实名信息

  中介收费不规范、未明码标价一直是市民投诉焦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信息公示标准,要求企业在经营场所、网络服务端的醒目位置,如实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事项和标准、从业人员信息、投诉受理电话、合同示范文本等内容,以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租赁企业还应当公示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押金托管银行账户和租金监管银行账户。

  特别是,经营分散式租赁住房的租赁企业,还应在经营的出租房屋内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事项和标准、办公地址、服务管家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电话、房屋使用安全提示等内容。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暂停备案信息公示的相关情形。如相关企业存在不符合备案条件、实际从业人员与平台备案人员信息不符超过30%等情况,则会被要求暂停备案信息公示。并且,暂停公示期间,互联网信息平台不得为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或分支机构的从业人员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提升行业监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租赁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线.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