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碧湖将建第四ku酷游代住宅!下月开拍起拍61亿!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2-22 10:45:24

  1.宗地2023P12的地块新建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过154m(纯住宅建筑高度应≤80m);该宗地配建的生鲜超市、便利店可销售;该宗地商业、商务部分可分割销售;该宗地

  2.宗地2023P13的商业、商务建筑高度100m,居住建筑高度80m;该宗地配建的生鲜超市可销售;该宗地商业、商务部分可分割销售;该宗地可开展“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试点,有关要求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时点的最新规范和管控要求为准。

  3.宗地2023P13配建的城市餐厅(含产权)及社区食堂(含产权)应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

  5.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6.宗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漳州市区2024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宗地2023P12的施教区:小学为福建省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龙文分校,初中为漳州市第九中学、龙文区通源学校、闽南师范大学附属龙溪学校三校划片;

  宗地2023P13的施教区:小学为漳州市第三实验小学,初中为漳州市第九中学、龙文区通源学校、闽南师范大学附属龙溪学校三校划片。

  随着新建学校的增加,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其中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以西、汇景路以北01地块面积3.245441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办公场所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0〕484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106854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1〕57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771001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1〕936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367586公顷。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规划支路以西01地块面积5.567729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办公场所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6〕64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499781公顷、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8〕53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建设用地0.277974公顷、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23〕35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建设用地2.789974公顷。ku酷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