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酷游岳阳换购住房可退税政策延期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03 16:48:49

  ku酷游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优惠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将此优惠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一)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注意:上述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意思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二)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三)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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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按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展情况,现就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详见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详见正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

  加计抵减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抵减应纳税额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详见正文。

  岳阳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是否有朋友没读懂呢,跟着小编一块来解读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吧,详见正文。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023年8月28日,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个人,允许其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或选择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年终奖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正文。

  【导语】: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优惠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将此优惠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一)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注意:上述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意思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二)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三)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