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到底是什么掣肘了房地产和实体经济的发展ku酷游?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17 12:48:53

  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国计民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无论是从稳定增长、发展城市、改善民生的角度看,还是从维护金融安全的角度讲,都需要保持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从宏观尺度来看,过去几十年中,我国每年平均有800万亩耕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再加上一些计划外征地,每十多年就要用掉1亿亩耕地。

  国家的判断是,为解决中国13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至少需要18亿亩耕地,这是必须守住的底线。

  此外,从结构角度来看,国家每年的批准供地中约有1/3用于农村建设性用地。

  相比欧美国家工业用地一般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商业和住宅类住房用地一般占25%的情况,我国的工业用地显然占比太高,挤占和压缩了住宅用地。

  从区域层次上看,城市住房用地也并不是向人多的城市多供应一点,人少的城市少供应一点。

  有时政府会逆向调控,对大城市有意控制得紧一些,中小城市反而容易得到支持,用地指标会多一些,这就造成了城市之间资源配置的不平衡。

  这与供给和需求的关系有关,对于供过于求的商品,哪怕货币泛滥,价格也可能跌掉一半。

  一句话,货币膨胀是房价上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是外部因素而非内部因素。

  住房毕竟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不动产,地价高则房价必然会高,地价低则房价自然会低,所以地价是决定房价的根本性因素。

  城市拆迁的动迁成本会参照当地的房产均价来补偿,如果当地的房价是7000元/平方米,拆迁后的土地批租楼面地价一般会按照7000元作为拍卖底价,这样的土地建成商品房的价格往往会到15000元/平方米以上。

  整体来看,拍卖机制、土地供应短缺、旧城改造循环这三个因素相互叠加,使地价不断上升。

  正常情况下,一个家庭用于租房的支出也最好不要超过月收入的1/6,用于买房的支出不能超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收入的1/6,否则就会影响正常生活。

  对一个城市而言,GDP也不能全部用来投资造房,每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应超过GDP的60%。

  而目前,在全国32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中,房地产投资连续多年占GDP 60%以上的有5个,占40%以上的有16个,显然高于正常水平。

  有些城市房子造得很多,但基础设施、实体经济、工商产业没有跟进,出现了“空城”“鬼城”等现象。

  一些地方的固定资产投资绑架了国民经济发展,成为稳增长的“撒手锏”,而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越高,失衡就会越严重。

  当时房地产贷款余额为10.7万亿元,占比不到20%,而这一比例正逐年提高。

  2016年全国106万亿元的贷款余额中,房地产贷款余额为26.9万亿元,占比超过25%。

  这意味着房地产占用了全部金融资金量的25%,而其贡献的GDP只有7%左右。

  2016年,全国贷款增量的45%来自房地产,一些大型国有银行甚至有70%~80%的增量来自房地产。

  从这个意义上讲,房地产绑架了太多的金融资源,导致众多金融“活水”没有进入实体经济, 这是“脱实就虚”的具体表现。

  考虑到房地产税费属地方税、地方费,与中央财力无关,其与地方财力相比较则所占比重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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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10万亿元地方税中,有40%与房地产有关,加上3.7万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后,13万亿元左右的全部地方财政预算收入中,有近8万亿元与房地产有关。

  一类是开发商开发后自持物业出租,比如新加坡70%~80%的居民租住在政府持有的公租房中;

  改革开放前,我国大部分居民住在政府、集体或企业的公房体系中,产权为公有,住户只有承租使用权。

  而近十年,我国开发的房产中90%以上是作为商品房、产权房进行买卖的,线%。

  第三,租房者由于没有产权,无法享有与房产紧密捆绑在一起的教育、医疗、户籍等公共服务,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

  第四,在“有恒产才有恒心”的观念下,百姓认为租房是一种短暂的、过渡的、临时的办法。

  如果按照国际上房地产运行的“1/6理论”,老百姓用6~7年的家庭年收入买一套房是合理的,但现实情况远非如此。

  从均价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往往已达40年左右,这个比例在世界上已经处于很高的水平。

  这个时候往往会有人说,纽约的房子比上海还贵,伦敦海德公园附近的房价也比上海高,但不要忘了,伦敦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要高上海几倍。

  考虑房价与居民收入比时,必须要用高收入对高房价,低收入对低房价,均价对均价。

  当然,大家经常说的房价高主要指在一、二线城市或者三线城市中的一些活跃城市。

  还有一个普遍情况是,在一、二线城市,由于土地供不应求,房产开发量也供不应求,在限卖限购的情况下其房屋库存去化周期只有三四个月,一旦放开便会无房可供。

  只有为供不应求的城市多提供土地,供过于求的地方则不再批地,才能把错配的资源调控回来。

  房地产开发是供给端的概念,不能等到市场需求失衡了才从需求端下猛药调控,一定要从供给端发力,政府和企业应当有比较明确的预测信息来进行供给。

  对于有几百万人的大城市来说,人均住宅面积大致在40平方米,如果一个城市只有100万人,建造4000万平方米的住宅就足够了。

  如果现在已有2000万平方米,每年再开发1000万平方米,五年后就变成7000万平方米,这样肯定会过剩。

  应该以人均40平方米作为底数来确定总住宅面积,最多上下浮动10%~15%,不能由着房地产开发商蛮干。

  一般中等城市每2万元GDP造1平方米就够了,对大城市而言,每平方米写字楼的成本高一些,其资源利用率也会高一些,可以按每平方米4万元GDP来规划。

  而一些城市的开发商在城市中大量兴建写字楼,一搞就是50万平方米的综合体;

  这指的是有的开发商在利益驱使下,将原来规划为写字楼的用地改建为住宅,原来规划为工业用地的改为商业用地,将原定1∶2的容积率改为1∶3、1∶4,甚至1∶10。

  不管是开发商勾结政府官员干,还是开发商自己偷偷摸摸干,这类乱象都屡禁不止。

  有的开发商销售房屋时把房子“切碎”卖或者搞售后返租,实际上是高息揽储的行为。

  但老百姓觉得很划算,容易上当,一旦出现坏账,这就变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有的开发商在融资时,不仅向银行借、向信托借、借高利贷、发债券,还把手伸向理财资金、小贷公司,甚至在公司内部向员工乱集资,在社会上骗老百姓的钱。

  还有的开发商把本应在获批土地后两年内启动、五年内完成开发的项目一拖再拖,把地一直囤着,等十年后地价涨了十倍便可坐享其成。

  如果相关政策经常变动,就无法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势必会对老百姓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和家庭稳定带来影响,也会对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造成破坏,最后只能是南辕北辙。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习惯采取行政性的、短期的、碎片化的措施,缺少稳定的、长周期的、法治化的措施,也缺乏应用经济逻辑、经济杠杆的措施。

  很多时候只是在需求侧调一调、控一控、紧一紧、缩一缩,较少在供给端上进行有效的结构性调控,这是政府在调控方面的缺陷。

  长期来讲,房地产价格按GDP增长率和城市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率同步增长是符合经济规律的,泡沫性的高房价对实体经济和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和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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