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ku酷游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15 09:23:36

  2.关于(3)开发企业:对应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中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准确填写企业全称。

  5.关于(6)住宅类型:选择填写“普通商品房”“租赁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8.关于(9)约定开工时间: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开工日期。

  9.关于(10)约定竣工时间: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竣工日期。

  11.关于(12)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此项只针对“已动工未竣工”的项目,“未动工”项目不需填写。核算方法为:设该地块总面积为S,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容积率为R,已核发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的建筑面积为A,则未纳入房屋销售的土地面积=S-A/R。其中A的具体数值应根据房屋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证载面积确定。

  主办: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维护:兴宁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联系方式(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ku酷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