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酷游广州拟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绍兴全面取消限售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14 15:04:13

  10月11日,广州发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其有11种类型可以提取公积金,包括购房、大修、家装电梯、租房、失业、退休等。同时还提出,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缴存人月提取额度可以上浮30%。

  同日,绍兴出台20条稳地产新政,其中提出,全面取消限售政策、实施购房契税补贴、降首付降利率、支持提取公积金买新房付首付、全面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等。

  同时,在对房企支持方面,绍兴新政还提出,支持房地产企业信贷延(展)期;适度调整备案价;完善预售资金监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法治方式参与项目纾困等。

  10月1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其中明确,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省,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是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是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是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十是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另外,对于提取额度还提出,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缴存人月提取额度可以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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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广州是当前一线城市中首个对公积金提取做出系统的修正意见的。其有11种类型可以提取公积金,说明对于公积金提取的约束减少了。从可提取的范围来说,包括购房、大修、家装电梯、租房、失业、退休等。

  严跃进还表示,此次广州政策进一步说明,在公积金的使用方面将继续有各类优化创新的空间。今年各地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比较大的创新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款的支付。此次广州也提及了这个政策,这也意味着公积金在支持购房方面有更大的表现。

  10月11日,“绍兴建设”公众号发布了绍兴《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稳定和促进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给、加大信贷金融支持、提升行业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保交楼”五方面提出20条措施。

  其中,在稳定和促进住房消费方面提出,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全面放开原限售住房限制政策。

  同时,实施购房契税补贴,鼓励各地根据区域市场实际,延续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降低购房税收负担,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上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另外,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全面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简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保障资金安全;完善房票安置政策,优化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式,全市域推进房票安置政策,在市区范围内加快房票跨区域使用,提高房票安置奖励幅度,满足被征收群体多样化安置需求。

  在加大信贷金融支持方面提出,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优化首套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各地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选择商业按揭贷款的,可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

  同时,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

  此外,在对房企的支持方面提出,缓解信贷资金困难,支持房地产企业信贷延(展)期,以缓解资金困难,做到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下调、征信记录不影响;优化价格备案制度。各地根据项目去化情况及市场接受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一县一策”“一镇一策”“一项目一策”,制定差异化定价机制,适度调整备案价;完善预售资金监管,积极探索推行房地产企业白名单、星级评价等制度,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发挥绍兴市百亿房地产稳基金保供纾困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法治方式参与项目纾困,解决项目现金流短缺困境,确保工程停工,提振市场信心;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困难,对于销售困难、资金紧张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与施工企业、供应商等以“抵房”形式签订付款合同,抵扣本项目工程款,办理网签手续并允许撤销1次,缓解企业流动性资金压力,保障项目正常建设。